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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,指派王天军主任、闫文慧律师办理与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,莱博通公司诉讼请求天元药业公司支付货款9848362.21元,经庭审举证质证,并向法庭提出对我方有利的观点,最终法院判决天元公司支付莱博通公司货款1721482.5元,驳回莱博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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